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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湖北省第一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68号)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0-00319 发布日期 2020-09-18 发布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关于湖北省第一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序号68号)整改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序号68: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铁腕打击乱开滥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

二、整改目标

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指标和要求,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矿业权设置工作,提高规划执行率;分期分步骤推进开山塘口治理,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政府确定长江沿线开山塘口治理任务,无证开采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规范有序的矿业开发秩序全面形成。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和要求,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2020年完成县政府确定长江沿线开山塘口治理任务。

2.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督促所有在产在建矿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发现未批先建的,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3.强化矿山企业治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依法落实治理责任,对不履行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企业,矿山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多方筹措资金,分期分批实施开山塘口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长江沿线开山塘口的恢复治理。

4.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强化巡查检查,特别是非法采石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开采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和取缔,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和要求,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2020年完成县政府确定长江沿线开山塘口治理任务。

2.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督促所有在产在建矿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发现未批先建的,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3.强化矿山企业治理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依法落实治理责任,对不履行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企业,矿山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多方筹措资金,分期分批实施开山塘口治理工作,全面推进长江沿线开山塘口的恢复治理。

4.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强化巡查检查,特别是非法采石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开采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和取缔,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示。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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