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阳新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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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0-00342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根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要求,现将我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3)
反馈问题: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水源安全。
整改目标:加大保护力度,实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水质安全。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对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排,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无关建筑和项目全部关停或搬迁;3.实施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整治,限期搬迁保护区码头。
整改情况:1.制定了《阳新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2.每季度对王英、富水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3.将全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统一纳入乡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规划;4.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检查,加强湖泊执法巡查,对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实施整治。其中,对富池装卸运输公司码头1号泊位进行了拆除。
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
反馈问题: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
整改目标: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内入河排污口清理,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1.全面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加强排查,对阳新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回头看”;2.制定王英、富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方案并实施;3.严格按照规定对王英、富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4.对饮用水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实施取缔关停;5.按照年度水质监测计划要求,组织水源地水质监测。
完成情况:1.印发了《阳新县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清理工作;2.针对王英、富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印发了《阳新县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阳新县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工作;3.对兴国城区富水水源地原反冲水排口进行了取缔迁移;4.按照年度水质监测计划要求每季度对王英、富水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县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徐波
联系电话:13597663480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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