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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县生态环境局对李儒中行政处罚
索引号 000014349/2020-84309 发布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县生态环境局对李儒中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李儒中投肥(粪)养殖污染水体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李儒中

法定代表人:李儒中

主要违法事实:投肥(粪)养殖污染水体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阳新县环境保护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阳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伍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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