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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0-00421 发布日期 2020-12-07 发布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7),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改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濃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产业指导目录,严格审批沿江及主要支流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新上项目。

2、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3、按照《阳新县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4、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5、严格把控准入关口,沿江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三、整改完成情况

1.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我县范围内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进行摸排。经摸排,我县无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对重化工企业按照《阳新县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关改搬转,并已全部验收。

2.加强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新建项目的审批工作。经摸排,我县未审批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也无该类企业落户。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波

联系电话:13597663480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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