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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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0-00425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根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任务(序号1)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措施
1.开展对重化工、造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2.加强沿江重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查处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
3.禁止审批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化工、造纸行业项目,从源头上解决污染源。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我县范围内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进行摸排。经摸排,我县无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对重化工企业按照《阳新县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关改搬转,并已全部验收。
2、加强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新建项目的审批工作。经摸排,我县未审批重化工、造纸行业及涉磷企业,也无该类企业落户。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徐波
联系电话:13597663480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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