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72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2-00362 发布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72号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72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吴远第

法定代表人:吴远第

主要违法事实:露天焚烧秸秆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21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