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82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3-00012 发布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82号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2]阳82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兴华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朝胜

主要违法事实: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212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