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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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jtysj/2023-00005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船舶污染、港口岸电使用等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船舶污染防治仍需加强。多个地市对船舶垃圾、污水、含油废水量底数不清,即使工作起步较早的宜昌市目前每年接收处理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废水量也不足产生量的 5%,不到处理能力的10%。港口岸电、船舶受电等设施仍需加快推进,2020年全省岸电累计使用368万度,货运码头用电仅占全省岸电总电量的6.1%。
二、整改目标
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到港船舶做到应收尽收。督促港口企业提高岸电使用率和使用频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对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督促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企业按要求完成接收转运处置工作,并完成船E行平台实时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2、督促港口企业严格按照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流程操作,确保污染物应收尽收。
3、积极推进岸电设施标准化改造,以及推广使用。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目前,阳新县生产经营性泊位共17个,已全部完成污染物接收储罐、岸电等设备的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2、阳新县2023年1月至9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情况。一是船舶垃圾接收33.98吨、9241单,转运处理31.76吨。 二是生活污水接收2998.89立方米、8776单,转运处理2639.2吨。三是含油污水接收3.6497立方米、1416单,已转运3.6497立方米。四是残油废油接收0.0031立方米、接收2单、已转运处置。
3、2023年1月1日至9月码头到港船舶使用岸电用电量56602.03kw/h,用电时长9954.66h。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潘登,联系方式:18120488725)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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