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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5〕阳2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5-00155 发布日期 2025-05-26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5〕阳2号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5〕阳2号

不予处罚名称: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

主要违法事实:《湖北省王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利建设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发现后立即停止建设,已委托第三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对环境造成危害后果,且为初次违法,满足《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不予处罚的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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