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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第三轮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25-42924 发布日期 2025-06-12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关于第三轮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情况公示

第三轮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阳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7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3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联系人:徐波,联系方式:13597663480)。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2.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序号

编号

镇区

举报内容

整改措施

办结情况

备注

1

D3HB202405130010

城东管理区

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新塘社区张彬在网湖湿地保护区里无手续建别墅会所、停车场,搞旅游开发。曾经向市环保局反映过,未得到处理。

1. 立行立改。一是城东管理区对园区两处临时停车场进行整改,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已整改完毕。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管理区对另一处停车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2.强化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管理区按照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已办结


2

X3HB202405210013

白沙镇

黄石市大冶市小箕铺村石教海散矿货场侵占田地,无环保设施,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污水横流,矿尘及浸出雨水含有重金属,造成周边农田土壤河流污染。

1. 立行立改、规范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阳新峰都矿业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规范用地手续。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责令阳新县峰都矿业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物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等,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已办结


3

X3HB202405220038

洋港镇

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燕窠村一鹌鹑养殖场,该场养殖排放的污染物污染地下水,气味使人无法入眠。

1.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湖北东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配套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周边居民水井水质采样检测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2.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洋港镇责令湖北东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安装除臭设施,消除养殖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排风口处已安装除臭设施。

3.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要求该公司当天及时对粪便进行清理,停止使用干粪堆积发酵大棚,消除粪便发酵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干粪堆积发酵大棚内粪便已全部清理。

已办结


4

D3HB202405230006

白沙镇

黄石市大冶市小箕铺村梁公铺石焦海货场,侵占农田,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废水污染农田。

1. 依法查处,规范手续。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规范用地手续。二是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该公司粉尘问题立案查处。

2. 立行立改、规范管理。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对堆场采取措施进行全覆盖,抑制粉尘污染。

3.建立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等,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已办结


5

D3HB202405240015

白沙镇

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梁公铺村石教海货场,堆放工业垃圾。企业产生的扬尘大,污水横流。

1.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对堆场采取措施进行全覆盖,抑制粉尘污染。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阳新县峰都矿业有限公司粉尘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已办结


6

D3HB202405310012

浮屠镇

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王志村9组部分村民未接通卫生间污水管网,污水溢出到房屋前后,夏天气味难闻;污水渗透地下,污染生活用水井。

1.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巡检和管网维护工作,确保管网运行正常。
2.浮屠镇将未接通污水管网的住户纳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中,确保应纳尽纳。

已办结


7

X3HB202406010036

白沙镇

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梁公铺白沙镇兴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拆解汽车,白天休息晚上开工,噪音扰民。

1.责令阳新县业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在未取得合法回收拆解资质前,立即停止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
2.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县商务局将阳新县业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行为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置。
3.县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业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未取得相关手续从事汽车拆解行为立案查处。

已办结


附件2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序号

编号

镇区

举报内容

整改措施

办结情况

备注

1

SD2HS202312070001

龙港镇

龙港镇界首村村支书带着村委会干部在界首村杨家井山和太仙庙后山非法采石,挖来的石头全部拿去卖,举报了几次都被拦了下来,希望督察组来暗访。

1、强化问题整改。责令湖北鸿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修整机耕道路周边进行整改复绿。

2、依法立案查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界首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进行开挖山体,涉嫌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依规立案调查。

3、加强日常监管。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2

SD2HS202312080002

龙港镇

界首村采石厂无证非法采石,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

1、加强对该项目监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项目施工设计方案与现场施工现状进行核实,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2、加强日常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镇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已办结


3

SD2HS202312100002

龙港镇

阳新县龙港镇界首村村委会在城门山以修路的名义开山采石,还在山里建了两栋住宅。界首村上塔组、下塔组2023年12月10日在开采大理石。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龙港镇界首村农副产品加工厂项目涉及在未取得相关手续进行开挖山体及厂房建设未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已立案查处。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成湖北鸿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迅速对产业路周边区域进行整改复绿。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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