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第三轮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情况公示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42924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
第三轮中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阳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7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3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波,联系方式:13597663480)。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2.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序号 | 编号 | 镇区 | 举报内容 | 整改措施 | 办结情况 | 备注 |
1 | D3HB202405130010 | 城东管理区 | 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新塘社区张彬在网湖湿地保护区里无手续建别墅会所、停车场,搞旅游开发。曾经向市环保局反映过,未得到处理。 | 1. 立行立改。一是城东管理区对园区两处临时停车场进行整改,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已整改完毕。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管理区对另一处停车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2.强化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湖湿地管理局、城东管理区按照职责,强化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
2 | X3HB202405210013 | 白沙镇 | 黄石市大冶市小箕铺村石教海散矿货场侵占田地,无环保设施,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污水横流,矿尘及浸出雨水含有重金属,造成周边农田土壤河流污染。 | 1. 立行立改、规范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阳新峰都矿业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规范用地手续。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责令阳新县峰都矿业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物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等,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 已办结 | |
3 | X3HB202405220038 | 洋港镇 | 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燕窠村一鹌鹑养殖场,该场养殖排放的污染物污染地下水,气味使人无法入眠。 | 1.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湖北东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配套建设臭气收集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周边居民水井水质采样检测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2.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洋港镇责令湖北东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安装除臭设施,消除养殖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排风口处已安装除臭设施。 3.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要求该公司当天及时对粪便进行清理,停止使用干粪堆积发酵大棚,消除粪便发酵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干粪堆积发酵大棚内粪便已全部清理。 | 已办结 | |
4 | D3HB202405230006 | 白沙镇 | 黄石市大冶市小箕铺村梁公铺石焦海货场,侵占农田,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生产废水污染农田。 | 1. 依法查处,规范手续。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规范用地手续。二是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该公司粉尘问题立案查处。 2. 立行立改、规范管理。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对堆场采取措施进行全覆盖,抑制粉尘污染。 3.建立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联合打击整治机制等,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行为消除在初始状态。 | 已办结 | |
5 | D3HB202405240015 | 白沙镇 | 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梁公铺村石教海货场,堆放工业垃圾。企业产生的扬尘大,污水横流。 | 1.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对堆场采取措施进行全覆盖,抑制粉尘污染。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分局对阳新县峰都矿业有限公司粉尘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 已办结 | |
6 | D3HB202405310012 | 浮屠镇 | 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王志村9组部分村民未接通卫生间污水管网,污水溢出到房屋前后,夏天气味难闻;污水渗透地下,污染生活用水井。 | 1.加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巡检和管网维护工作,确保管网运行正常。 | 已办结 | |
7 | X3HB202406010036 | 白沙镇 | 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梁公铺白沙镇兴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拆解汽车,白天休息晚上开工,噪声扰民。 | 1.责令阳新县业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在未取得合法回收拆解资质前,立即停止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 | 已办结 |
附件2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清单
序号 | 编号 | 镇区 | 举报内容 | 整改措施 | 办结情况 | 备注 |
1 | SD2HS202312070001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