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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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5-003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共有 507 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截至 2023 年 11月底,累计上报完成整治 483个。督察发现,部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展较慢,部分整治重速度轻质量,达不到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2024年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比例达到80%;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及验收销号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对重点排口再排查再整治。制定《黄石市长江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紧盯整治进度慢、整治反弹和问题风险较高的 54 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核查与验收销号工作,切实提升整治质量。
2.持续推进排口验收销号工作。严格落实《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黄政办函〔2023〕32号),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
3.落实整治质量监管常态化。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做到有水必测、排口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长江入河排污口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考核督办。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督办,实行工作进度月调度、季通报,对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采取提醒、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压实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5.加强举一反三。对未完成整治,以及巡查检查等发现排污口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排口水质稳定。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黄石市工作要求对紧盯整治进度慢、整治反弹和问题风险较高重点入河排污口,开展了问题排查,逐一攻关销号,全面完成了整治任务。
2.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县16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严格按照销号程序要求完成了县级整治验收销号程序,并按要求进行上报。
3.阳新县贯彻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做到有水必测,2024-2025年累计采样超过117次,并根据水质结果对责任主体采取提醒、督办等方式,要求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水质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提高水质。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排污口整治“回头看”以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结合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5.2025年7月底,按照《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要求,我县提前完成了辖区163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销号工作。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徐波,联系方式:13597663480)。
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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