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华盛船舶智能化分段预舾装新能源船舶修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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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5-00352 | 发布日期 | 2025-11-13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华盛船舶智能化分段预舾装新能源船舶修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黄石华盛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库志成
联系电话: 13409992220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金堡村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六、环评征求意见稿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华盛船舶智能化分段预舾装新能源船舶修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网址: http://hp.cseti.com.cn/?p=192,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提交建设单位。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电话或在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八、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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