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25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补充产能置换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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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19386 | 发布日期 | 2026-04-03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25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补充产能置换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开展环评工作,现已形成《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25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补充产能置换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我司。
单位名称: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俊伟
联系方式:0714-7537235
电子邮箱:119923886@qq.com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CaiBaY58voTB_FVa7wPdQ 提取码: uci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填写要求: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阳新娲石水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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