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阳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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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thjj/2026-0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 |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6﹞阳11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晨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枫林生猪育肥场
主要违法事实:未确保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肆佰玖拾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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