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诊所注销公示(阳新德福诊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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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25996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设置单位申请,我局依法注销阳新德福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示。
本次公示期限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间,经营主体及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可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拟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联系电话: 医政医管股0714-7314071。
阳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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