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医疗机构变更法人相关事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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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59109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经阳新中山口腔医院城东门诊部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卫健局审查,拟批准中山口腔医院城东门诊部法人变更登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原 法 人: 廖锦军 36222719********3X
拟变更现法人: 柯葆芬 42022219********22
该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变更注册登记。
联系电话:0714-7314071。
阳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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