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1〕28号)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对《阳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31日以前,将意见反馈至县城管执法局。
联系人:姜 露
电 话:13872063339
电子邮箱:522418139@qq.com
附件:《阳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讨论稿)》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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