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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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whhlyj/2020-00044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 | 所属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向能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农村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显示,全县现存明、清时期的府第、民居、祠堂等古民居建筑已多达200余处,其中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16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38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是我县文物资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依托珍贵的古民居资源,经联合住建部门积极申报,我县玉堍村、阚家塘、枫杨庄、清潭湾、山下李先后被公布为各批次中国传统村落。
二、近年来,在国家、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相继对梁氏宗祠、伍氏宗祠、李氏宗祠、李蘅石故居、余氏宗祠、陈光亨国师府、柯家老屋、罗显民老屋、立中古民居群、枫杨庄古民居群等亟待修缮的古民居建筑进行了整体或局部修缮。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铜湾陈古民居修缮工程立项申报工作。
三、大力支持各传统村落规划编制、申报及人才培养,指导各村开展规划编制及申报工作,多次组织各村负责人参加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目前,部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得到公布实施,专项资金得到落实。同时,县委、县政府也十分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2016年县城投公司投资近千万元,对阚家塘古民居实施了整体修缮保护工程。
四、积极规划,择优开发。规划是先导,规划对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具有着战略性意义。由政府主导,制定一套科学发展规划体系,可以约束盲目发展,避免短视行为。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来确定什么可以开发,并做到保护、修复、开发相结合。保护需要投入,没有投入,保护好古民居只能是一句空话,建议县政府财政坚决贯彻文物保护“五纳入”方针,同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古民居的保护。
感谢您对阳新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李细禄 联系电话:13807233779
承办责任人:胡逸群 联系电话:13597619888
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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