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44号议案的答复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czj/2021-00347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柯登景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黄颡口高新钙业园的议案”的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为支持建设黄颡口镇高新钙业园,我局已出具项目用地红线图,并实施征地征前告知程序。但该项目一直无法推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约。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禁止在长江及主要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黄颡口镇高新钙业园目前不属于合规园区,因此该项目土地无法审批。
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根据高新钙业园已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实地测量,总规划面积186亩,其中耕地180亩。目前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土地报批需求。
三、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条件不成熟。2019年我县经济开发区从42公顷扩展至1868公顷,由一区三园,5个地块组成。2020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开发区用地审核规范》,要求开发区扩区调区最高不超过1500公顷,组成区块不超过3个;且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排名不低于全省前三分之二。而我县经济开发区2020年土地集约利用排名全省倒数。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支持黄颡口高新钙业园的发展:
一是编制好黄颡口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调研、合理布局,将黄颡口高新钙业园纳入黄颡口镇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在下一轮开发区扩区调区中,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并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研究如何将黄颡口高新钙业园纳入开发区扩区调区范围;
三是加大我县新增耕地开发复垦力度,解决占补平衡指标不足难题。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乐进龙
承办责任人:朱立志
2021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