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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16668 发布日期 2021-12-31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整合水资源发挥新优势的议案”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有“百湖之县”美誉,水资源以及湖泊生态环境问题事关阳新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阳新县的声誉。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湖泊综合治理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2017年4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网湖及周边13个主要湖泊非法投肥养殖问题以来,县委、县政府高位推进,坚持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当做首要政治任务,积极研究部署,动员所有力量,成立了以县委书记王建华为指挥长的整改指挥部,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以大气魄、大手腕、大力度全力开展问题整改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县环委会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重点湖泊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整理出各方反映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违法行为,有效整治和遏制了湖泊周边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大了湖泊污染的环境执法。一是加快推进涉及湖泊污染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进度,做好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加大湖泊摸排巡查力度,发现新案源,以保证湖泊水质稳定的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做好湖泊污染环保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做好12369环保投诉热线案件受理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做好“接、转、办、督、核”各个环节工作,确保环保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照六个不放过和五个办结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湖泊水质环境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三是继续加大湖泊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开展畜禽水产养殖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立案7起,行政处罚7起,罚款12.4万元,主要包括阳新县金朝阳禽蛋专业合作社、李儒喜、徐林娣、张海霞(排市)、万晚霞(军垦)、阳新县华瑞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浮屠)、阳新上庄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王英)、阳新县三溪镇姜福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企业。近期又对南坦湖、芦灌湖周边畜禽养殖企业立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大力开展对污染水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的力度和频次,有效保护我县水生态环境。

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易 凯   

承办责任人:胡 敏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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