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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回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5876 发布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回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回复

张远学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阳新实行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我县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改造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城乡居民的福祉。阳新交通四通八达,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线网密布。随着我县至各镇(场、区)公路快速发展,公路建设等级高,公路标牌、标识、标线日臻完善,实现城乡公交服务一体化的通车条件已经具备。

目前,私家车、网约车、出租车等日益抢占客运市场份额,我县短途客运班线市场日益萎缩,特别是从2020年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来,给短途客运市场予以重大打击,不少客运班线经营者为节省开支,少发班次,或停运歇业,广大市民出行受阻,对出行快捷、便利需求越来越高。此时推进城乡公交服务一体化改造条件成熟。至于如何推进一体化改造,建议:

1.由政府主导,财政全力支持,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改革机构,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各项工作。拟定委托给一家具有资质和管理经验的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管理。

2.对县农村客运经营者(企业、个人)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的经验和作法,在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确定列入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经营企业、个人、经营车主合理的补偿,保障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顺利实施。

3.在成功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后,由管理企业适时淘汰一批高污染、车况差的客运班车,投入使用新能源客车。

4.在实施过程中,要同步推进公交化改造线路优化、停靠站、新能源客车充电站、首末站等相应的配套服务设施、设备,确保改革成功后能立即恢复客运线路正常运行。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谢作富   

承办责任人:章  杰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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