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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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68994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住建局 | |
程正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城区国有企业和职工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整改加固一批。自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工作以来,我县共排查自建房32509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482栋;需采取整治措施销号的房屋共有15128栋,经安全鉴定后,剩余9819栋CD级房屋需采取整治措施进行销号,通过全县各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目前已完成9819栋房屋的整治销号工作,整治完成率为100%。整治过程中,根据《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危险房屋处置分类指导措施,对多数房屋采取了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对在系统中未采取工程的部分房屋,采取加封木条或模板的形式,对房屋落实了工程措施。
二是建公益性保障房安置一批。2016年至今,我县未获准批建一栋公益性保障住房。根据省住建厅制定的相关政策,湖北省内仅有武汉、宜昌和襄阳三地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我市不在试点范围内,无法获批修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29号)的文件要求,我局负责推进阳新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通过在家天下小区和王龙港小区收购304套保租房,目前现已受理268户保障房申请,审批公示288户,已签约83户。
三是解决城市更新难题,筹划招商开发一批。目前原机械厂已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国资公司和平台公司已拿出初步方案,县自规部门结合实际正在科学编制该老旧厂房的改造规划方案。此外,2023年我县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个,改造范围涉及城区房屋217栋、4734户,改造面积55.23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涉及:供水管道改造、雨污管道改造、道路改造、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绿化改造、围墙改造、停车位改造、照明设施改造等。目前,已开工小区13个、217栋、4734户,开工率为100%,已完成项目投资12000万元,项目计划在12月份全部改造完成。
依据省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其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下一步,我局将依照职能职责,对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巡查。
感谢您对房屋安全隐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程 勇
承办责任人:姜孝斌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提案原文:
政协阳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24号)
理由与建议:在老城区原商贸企业和工业企业商住一体的老旧房屋年代久远,已多数属于危房,由于这些危房分布比较零散,加上下岗职工安置成本高,集中拆迁开发价值低,逐步沦为城市更新的包袱。以国资系统商贸企业和新划转过来的原工业企业为例,下属53个企业主体存在房屋安全隐患企业共计17家,存在安全风险的房屋36栋,绝大部分为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商住一体职工宿舍楼和房改房。经第三方初步鉴定,急需整治的C级商住房12栋,主要集中在步行街及主干道临街的门面,C级自住房3栋,主要集中在三眼井老区;D级危房6栋;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鉴定的房屋5栋,多为职工宿舍楼,主要集中在老冻库、酱品厂。更为严重的是:上述C级危房所居住着300多户困难户,700多名下岗职工,除了单位住房再无其他房产,不易劝离安置,“人房分离”极其困难。建议:
一、整险加固一批。按原来”谁受益,谁管理,产权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政策危房整治难以推动,因为这些商住一体的门面房产权属于留守的停产企业,门面租金连交养老保险都不够,没有财力整修,享有房改房的也都为下岗职工,无力也不愿意对所居住楼房进行维修。建议县政府设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资金,维修一批可整治加固的“C”级危房,
二、建公益性保障房安置一批。利用国有企业现有闲置空地和可拆除危房腾出来的空地,建一批政策性保障房,既可解决公益性岗位住房,为实现“人房分离”及“D”级危房的拆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解决城市更新难题,筹划招商开发一批。为从根本上解决老大难问题。老城区普遍存在成片的低矮老旧房,可由平台公司收储,进行整体开发,既解决了危房的整治难题,也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同时兼顾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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