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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回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3-68995 发布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住建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回复

程小康等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城区“绿色非机动车道”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局“十四五”规划,主要针对主干大道设置非机动车道,实行人车分流,老城区部分道路因空间位置受限,主要是以解拥堵、保畅通为主。

目前,我县兴国镇和城东管理区管辖范围内的主干道大多设置有非机动车道,基本实行了人车分流。在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时,我局将积极推广施行绿色非机动车道建设:一是在新建道路论证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合理规范科学设计绿色非机动车道。二是联系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李国富      

承办责任人:柯贤强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提案原文:

政协阳新县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22号)

理由与建议: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快递、外卖公司电动自行车数量越来越多,单一的机动车道、人行车道无法满足市民安全出行要求。实现人车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已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建议加快推进我县城区“绿色非机动车道”建设:

一、在有条件的新城区先建设一批绿色非机动车道。城东新区道路宽广、建设规范,可在辅道增设1-2米宽的绿色非机动车道,实现真正的人车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

二、在老城区主干道和学校周边等人流密集地方如车流量最大的兴国大道,增设绿色非机动车道,或两边没有设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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