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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枫林镇党委书记 柯水林同志、镇长杨寒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64107 发布日期 2021-04-01 发布机构 阳新县审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审计局

关于对枫林镇党委书记 柯水林同志、镇长杨寒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阳新县枫林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阳新县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监函[2021]21号)(阳组监函[2021]22号),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48日起,对柯水林同志20182月至20213月担任县枫林镇党委书记及对杨寒同志201610月至20213月担任县枫林镇镇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等七大类内容,重要事项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洪华

审计组成员:余滔(主审)  柯康  梅淑琴  

程娜娜    黄毅

保密员: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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