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枫林镇党委书记 柯水林同志、镇长杨寒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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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64107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审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阳新县枫林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阳新县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监函[2021]21号)(阳组监函[2021]22号),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8日起,对柯水林同志2018年2月至2021年3月担任县枫林镇党委书记及对杨寒同志2016年10月至2021年3月担任县枫林镇镇长期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等七大类内容,重要事项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洪华
审计组成员:余滔(主审) 柯康 梅淑琴
程娜娜 黄毅
保密员: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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