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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浮屠镇党委书记柯贤高同志、镇长石训会同志任职期间履行 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1-00354 发布日期 2021-10-20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审计局

关于对浮屠镇党委书记柯贤高同志、镇长石训会同志任职期间履行 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阳新县浮屠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阳新县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监函[2021]9号、阳组监函[2021]10号),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6日起,对柯贤高同志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担任县浮屠镇党委书记和石训会同志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担任县浮屠镇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丁森文

审计组成员:柯志芳(主审)  石林   孙敦燕

保密员:孙敦燕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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