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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吴坤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fl/2021-00027 发布日期 2021-10-25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审计局

关于对吴坤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阳新县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监函[2021]25号),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0月25日起,对吴坤同志2018年8月至2021年3月担任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丁森文

审计组成员:童佳(主审)  黄亮  柯醒 宋桦  

保  密  员:柯醒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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