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柯希福同志任县黄颡口镇党委书记期间,张洲鑫同志任副书记、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jj/2024-0000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阳新县黄颡口镇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和阳新县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函〔2023〕17号),报经县审计委员会同意,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0日起,对柯希福同志2021年7月至2023年9月担任县黄颡口镇党委书记及张洲鑫同志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担任县黄颡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华成英
审计组成员:喻鹏(主审) 石林 黄亮 邹雅 阮锋亦 张蓓
保密员: 邹雅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