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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阳新县供销社 党组书记、主任王柏炉同志任职期间 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sjj/2024-00005 发布日期 2023-12-14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其他 所属机构 县审计局

关于对阳新县供销社 党组书记、主任王柏炉同志任职期间 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阳新县供销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和阳新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函[2023]13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9日起,对王柏炉同志2019年3月至2023年6月(重点审计年度为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担任阳新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陈斌

审计组成员:童佳(主审) 李晴  黄亮  

保密员:李晴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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