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长林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进行审计的通知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jj/2024-00009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和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统一安排(阳审计委发【2023】3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卢长林同志2021年8月至今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丁森文
审计组成员:谈荣钢(主审) 陈海女 柯醒
保密员:柯醒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