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阳新高中党委书记肖绪曙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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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jj/2024-00014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阳新县高级中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和阳新县委组织部委托(阳组函[2023]11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8月7日起,对肖绪曙同志2017年8月至2023年6月(重点审计年度为2021年至2023年) 担任阳新高中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余滔
审计组成员:柯志芳(主审) 梅淑琴 孙敦燕 张蓓
保密员:梅淑琴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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