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对郑斌同志任县半壁山管理区(农场)党委书记期间、程正华同志任副书记、主任(场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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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jj/2025-00014 | 发布日期 | 2024-11-26 | 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郑斌、程正华同志并阳新县半壁山管理区(农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阳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14日起,对郑斌、程正华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重点审查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等七大类内容,重要事项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予以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余滔
审计组成员:童佳(主审) 柯文静 柯 康
保密员:柯 康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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