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审计局关于县排市镇党委书记舒春风同志,副书记、镇长袁慎柏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yx_sjj/2026-00009 | 发布日期 | 2026-06-08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审计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县审计局 | ||
阳新县排市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阳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11日起,对舒春风、袁慎柏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重点审查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湿地资源、自然保护区、大气污染防治等七大类内容,重要事项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余滔
审计组成员:倪蓓蕾(主审)柯康 梅淑琴 欧阳义萍 廖君
保密员:梅淑琴
中共阳新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阳新县审计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