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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3-36083 发布日期 2023-05-18 发布机构 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助推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不断规范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县政务环境,现将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

2.县政府各部门。

二、考评思路

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本要求,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部分指标,区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查,推动全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细、管理更加高效。

三、考评方式

考评分为季度抽查和年度考评,季度抽查对照评估指标以线上数据采集为主,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以线上数据采集和部门报送佐证材料综合评分。评估采取百分制,另设置加分和扣分项。

四、年度考评流程

(一)自查自评:各参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及时整改问题,收集佐证材料,反馈自查情况。

(二)评估分析:根据线上采集数据日常工作和佐证材料综合评分形成初步评估报告。

(三)结果通报:对参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形成最终绩效评估结果,并适时通报公示

五、相关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对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各参评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年底根据年度考评通知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连同相关佐证资料文件、截图和网页链接

附件:1.参评单位名单

2.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

阳新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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