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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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6083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机构 | 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助推高质量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不断规范提升我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县政务环境,现将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
2.县政府各部门。
二、考评思路
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基本要求,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部分指标,区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精细、管理更加高效。
三、考评方式
考评分为季度抽查和年度考评,季度抽查对照评估指标以线上数据采集为主,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以线上数据采集和部门报送佐证材料综合评分。评估采取百分制,另设置加分和扣分项。
四、年度考评流程
(一)自查自评:各参评单位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及时整改问题,收集佐证材料,反馈自查情况。
(二)评估分析:根据线上采集数据、日常工作和佐证材料综合评分,形成初步评估报告。
(三)结果通报:对参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形成最终绩效评估结果,并适时通报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对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各参评单位要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年底根据年度考评通知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报告连同相关佐证资料(文件、截图和网页链接)。
附件:1.参评单位名单
2.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
阳新县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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