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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兰山,男,汉族,1975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