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华新亿吨机制砂配套项目(富盛固废处理项目)的澄清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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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33201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哲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新富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新亿吨机制砂配套项目(富盛固废处理项目)(项目编号:131-2024GC-054)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公证处出具有效公证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加盖公证钢印,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加盖公证钢印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公证书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进行有效公证,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现澄清更正为:取消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 制版签名代替.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公证处出具有效公证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加盖公证钢印,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加盖公证钢印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公证书须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进行有效公证,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其投标将予以否决。
原招标文件的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公证处出具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
现澄清更正为:取消注: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县级公证处出具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
注:其他内容不变,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阳新富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阳新县富池镇荷花路99号
联系人:柯善宏
电话:132372485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哲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莲花湖1号3期2栋二单元2902室
联 系 人:胡金枝
电 话:17871856668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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