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31-ZGC·2016-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王英仙湖宾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阳新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阳新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新县王英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王英仙湖宾馆五层装饰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
93.37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王英仙湖宾馆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三证合一)。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C证)。
3.3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去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废标处理。
3.4本工程要求是 2016年度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小型(额)项目投标入围单位 (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5本工程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5日17时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已过!)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4月
17日
9时
00分,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 (兴国镇陵园大道13-1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新县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
联 系 人:郭西波 电 话:136690406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五马坊工商银行二楼
联 系 人:郑 浩 电 话:13339919155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