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含自来水加压站)、河金省道(韦山路~海州大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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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1968 | 发布日期 | 2017-04-07 | 发布机构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含自来水加压站)、河金省道(韦山路~海州大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管经发(2016)1号、新管经发(2017)3号、新管经发(20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韦山路~海州大道、河金省道~东韦山路以北。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规模为6×104m3/d (一期规模2×104m3/d),厂前道路1KM,尾水排江管道约12KM ,自来水加压站一座,综合楼建筑面积1529.11平方米。河金省道(韦山路~海州大道)建设规模:韦山路附近(工程设计起点桩号K0+956.792等同于兴韦大道桩号K2+584.024),止于海洲大道(工程设计终点桩号K3+560),沿途与4条道路交叉设平交口,道路总长2603M。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22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三证合一)。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及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C证)。
3.3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去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废标处理,查询日期必须在本公告时间之后。
3.4本工程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5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2017年 4月7日至2017年 4月12 日 17 时 30 分从“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2 交易密钥—湖北CA办理请查看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理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5 月 8 日 9 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3-1号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凡参加投标者,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阳新县兴国镇
联 系 人:方济良
电 话:15871201529
招标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张家垴西四巷38号
联 系 人:柯丽华
联系电话:0714-7337751
2017 年 4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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