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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南湖公共租赁房室内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2039 发布日期 2017-06-29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南湖公共租赁房室内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ZGC·2017- 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公共租赁房室内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阳新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湖花园小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南湖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简装修55套;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三证合一)。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C证)。
3.3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去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废标处理。
3.4本工程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 2016年度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小型(额)项目投标入围单位(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4日17时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已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阳新县城东新区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新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联 系 人:李康
电 话:139727881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贵香
电 话:0714-7350662
7.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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