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县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阳新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依据阳财采计备[2018]A50号备案表要求,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阳新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接主体)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131-Zcg.2018-51
二、项目名称:阳新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主体采购
三、采购内容:
|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套) | 主要服务内容 | 备注 |
| 1 | 城区规划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约380户的征收、拆迁、安置(需购买安置房源) | 937 | 征收拆迁资金的融集与保障服务承接主体采购 | |
四、采购预算:约6亿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四)特定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机构;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备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匹配的资产规模和融资能力;
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六、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1、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下载。
2、采购需求下载:见附件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七、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有效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957890220@qq.com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 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5承接要求:
5.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机构;
5.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备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5、具有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相匹配的资产规模和融资能力;
5.6、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净资产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柯亮
电话:18162939795
电子邮箱:957890220@qq.com
联系地址:阳新县古商城内89号
采购人: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 柯 熊
联系电话:18995785939
地址:阳新县阳新大道熊家恼小区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报名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已过!)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