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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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whhlyj/2021-00006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所属机构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招标编号:131-2021GC-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改造升级工程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审批[2019]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龙港镇
建设规模: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改造升级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
革命历史纪念馆的陈列楼(两层、办公楼(一层)、门楼及店铺(一层)、室外园林景观等组成,占地4317平方米。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
合同估算价:1008.46万元。
2.3 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 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 4 月 30 日至2021年 5 月7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yxgcjs.hsztbzx.com/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阳新县环湖西路
联系人:陈迪河
电话:13971774026
2.招标代理机构: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成家垅37号
联系人:周朝晖
电话:15334287741
3.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2021年 4 月 30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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