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工程项目管理专班招标FSHDGL-1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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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jtgs/2021-000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工业、交通 | 所属机构 | 县交投公司 |
招标编号:131-2021GC-151/HBCZ-21060985-212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9】272号文、《省发改委关于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工程项目管理专班招标FSHDGL-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阳新县境内
建设规模: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全长59.5公里,其中,富池至阳新城关29公里航道按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货船及1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2.8×60×48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阳新城关至排市30.5公里航道按Ⅳ(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500吨级货船及5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2.4×50×330米。
新建Ⅲ级富池船闸1座,船闸有效尺度为180×23×4米(有效长度×有效宽度×门槛水深),船闸设计近期通过能力为684万吨,远期通过能力为913万吨。
其他:船闸工程总投资约60960.47万元,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选择富水富池至排市段航道工程船闸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办理项目管理服务期内相关审批手续,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②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完成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招标工作;③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④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对船闸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信息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⑤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⑥按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目标,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并报经招标人同意;按招标人要求定期更新项目管理计划;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协调处理好与相关单位及沿线群众的关系,维护公众利益;⑧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评价工作;⑨组织完成中间验收,完成竣(交)工验收准备工作,配合完成竣(交)工验收;⑩配合档案管理单位对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交工验收文件,配合完成环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交工阶段的安全性评价;⑪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FSHDGL-1标段。
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直至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成相关资料移交工作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段。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yxgcjs.hsztbzx.com/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厅1室(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新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熊垴家安置小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97698735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联 系 人:王馨怡
电 话:13638610459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FSHDGL-1标段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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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FSHDGL-1标段 |
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或水运工程总承包或监理。 |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
4、水运工程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PP、BOT等。
5、近5年内是指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HBHGL-1标段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d.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FSHDGL-1标段 | 项目 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港航相关专业); 2、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执业资格或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港航相关专业); 2、近5年内担任过1个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和“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如有)、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若无法证明为本人业绩,应额外补充项目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
4、近5年内是指2016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计划合同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航相关专业)。 |
工程管理工程师 | 2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航相关专业)。 |
安全及环保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航相关专业)。 |
注: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将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以上相关人员资料报招标人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通过的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签订在合同协议书中,作为合同履约依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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