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自然资规告字[2025]0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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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ggzyjyzx/2025-00032 | 发布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 | 所属机构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招拍挂”方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每次) | 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2223号 | 阳新县洋港镇 胡桥村 | 119.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
| 不大于15% |
不小于40% | 1.0 | 0.1 | 1.0 | 0.5 |
2022222号 | 阳新县洋港镇 胡桥村 | 8177.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
| 不大于15% |
不小于40% | 113.0 | 11.3 | 1.0 | 57.0 |
阳地2025-C-33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和泉池村 | 68261.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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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3.0 | 105.0 | 5.0 | 527.0 |
阳地2025-C-34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 | 21923.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
| 335.0 | 34.0 | 1.0 | 168.0 |
阳地2025-C-35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和东山村 | 6627.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
| 100.0 | 10.0 | 1.0 | 50.0 |
阳地2025-C-36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塘堍村和东山村 | 5085.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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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0 | 8.0 | 1.0 | 38.0 |
阳地2025-C-37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塘堍村和东山村 | 32090.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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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4.0 | 48.0 | 1.0 | 242.0 |
阳地2025-C-38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和塘堍村 | 43766.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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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9.0 | 67.0 | 2.0 | 335.0 |
阳地2025-C-39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和东山村 | 64076.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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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7.0 | 97.0 | 2.0 | 484.0 |
阳地2025-C-40号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和泉池村 | 65764.0 | 工业 用地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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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7.0 | 100.0 | 2.0 | 499.0 |
注: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以上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计入招拍挂成交价。
4、2022222号、2022223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洋港镇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该宗地规划建设内容及相关规划设计要求以阳自规条【2022】第021号规划条件书为准。
5、阳地2025-C-33、34、35、36、37、38、39、40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该宗地规划建设内容及相关规划设计要求以阳自规条【2025】第061号规划条件书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 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5 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17时。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阳新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
账 号:1717 0101 0400 00028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10月17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222号、2022223号、阳地2025-C-33、34、35、36、37、38、39、40号地块: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八、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4-7313212
联 系 人:费先生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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