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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法院审判法庭新建、改建、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2618 发布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法院审判法庭新建、改建、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131-ZGC.2017-23
一、招标概况
阳新县法院审判法庭新建、改建、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于2017年3月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3月28日在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于2017年3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阳新县人民法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鑫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嘉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广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万元) 339.327776 340.90331 340.119642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赣)JZ安许证字[2007]010274-8/8 (鄂)JZ安许证字[2012] 007661-2/2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358-02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黄昌盛
壹级建造师
建筑
赣136111104399
杨永沛
贰级建造师
建筑
鄂242131325856
黄栋
贰级建造师
建筑
鄂242131430470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9日到 2017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阳新县人民法院
地 址:阳新县兴国大道7号
联 系 人:万鸣雷
电 话:1897177830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立交桥旁
联系人:王维凯
电话:13597620233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13-1五楼,县住建局隔壁
联系人:石松
电话(传真): 0714-7319782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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