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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澄清补充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2770 发布日期 2017-08-17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澄清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招标编号:131-ZGC·2017-76)为联合体头投标,在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只公示了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的牵头单位,现补发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名称为:
第一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阳新县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
第二名: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第三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大冶市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
其他公示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阳新县兴国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另附中标结果公示:

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于2017年7月19日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二次招标公告,2017年8月10日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于2017年8月1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阳新县兴国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阳新县第二届乡村园博园EPC项目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阳新县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咸宁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大冶市市政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 勘察设计费:90万元 勘察设计费:90万元 勘察设计费:90万元
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0.1% 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0% 工程费报价下浮率:10.2%
质量目标 设计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阶段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阶段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220天 243天 243天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设计负责人:余润生;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号:964200104
设计负责人:刘安平;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号:V04145126 设计负责人:张波;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号:024200514
施工负责人:柯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
鄂242131326259
施工负责人:刘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
鄂242000808086
施工负责人:柯琛;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
鄂242131429772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福清市观音埔水厂工程(EPC)总承包 罗田大别山风景区游客中心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武汉市教育中路公共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8月17日到 2017年8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阳新县兴国镇人民政府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
联系人:吴永坚 联系电话:0714-7322266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毕洋 联系电话:027-87236865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石松 电话(传真): 0714-731978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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