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阳新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46188 | 发布日期 | 2026-08-05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有关要求,县政府对2026年3月31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现将保留、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清理结果决定如下:保留50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宣布12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5件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0件)
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3.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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