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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95728 发布日期 2021-10-21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经济建设 所属机构 县经信局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按照“对标对表先进,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退尽退;能减尽减,能降尽降,能退快退”的原则,对《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进行了调整。经省政府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收取涉企保证金的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及时将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创新管理方式,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 确需收取的,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二、组织开展专项清理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清理,加快对取消事项保证金、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做到应返尽返,应退尽退,应退快退。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自设项目、超标准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退)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要将清理情况纳入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内容,对省直部门、市、州、县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公示宣传工作

新版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全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通过清单查询、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等形式帮助企业了解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进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1年6月更新)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罗志强   联系电话:189071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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