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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新县白沙镇舒马岭矿区建筑用砂采矿权开采 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处置方案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zrzyhghj/2021-00681 发布日期 2021-10-22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所属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阳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阳新县白沙镇舒马岭矿区建筑用砂采矿权开采 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处置方案的公告

阳新县白沙镇舒马岭矿区建筑用砂采矿权的设置已征得矿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其村民委员会,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自然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1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设置该矿权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阳新县白沙镇舒马岭矿区建筑用砂矿位于白沙镇汪武颈村,占地约0.383平方公里,拟定矿区范围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

3347449

38606749

2

3317449

38607443

3

3317283

38607443

4

3316906

38607363

5

3316865

38607182

6

3316865

38606750

矿区面积为0.38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38米至+52米。

二、拟划矿区范围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

经充分征求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参照《关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阳新段房屋及地面附着(属)物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黄石政函〔2020〕4号),拟定该矿区范围涉及的山林、青苗、坟墓、道路等问题的处置方案如下:

(一)山林补偿标准。

1.材树类。大材树35元/株(20公分以上)、中材树20元/株(13-20公分)、小材树10元/株(13公分以下)、树苗5元/株。

2.风景树类(含常青树)。大风景树100元/株(30公分以上)、中风景树50元/株(15-30公分)、小风景树15元/株(15公分以下)。

3.果树类。盛果期果树120元/株、挂果期果树80元/株、未挂果果树20元/株、果苗5元/株。

4.经济树类。大油茶100元/株、小油茶20元/株、油茶苗5元/株、大油桐100元/株、小油桐20元/株、大棕树80元/株、小棕树15元/株、大药材(大腊米等)100元/株、小药材(小腊米等)20元/株、药材苗(腊米等)5元/株、大楠竹10元/株、小楠竹5元/株、把竹2元/株、丛竹1元/株、小竹林2000元/亩。

5.花卉苗圃类。大花卉100元/株、小花卉20元/株、苗圃、果圃5000元/亩、蔬菜基地4000元/亩。

6.杂材林类。500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按1440元/亩标准给予补偿。

(三)坟墓类补偿标准。

宗族祖坟1500元/座、合茔坟900元/座、有碑坟700元/座、无碑坟400元/座、无主坟墓200元/座。

(四)道路补偿标准。涉及的道路按实际施工成本为标准予以补偿。

(五)本补偿标准未列入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可根据市场情况参照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经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为补偿的参考标准,共同协商,合理补偿。

(六)其它问题。本次处置的对象仅限于本方案公告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作物,在方案公告之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公告期限

本次网上公告期一个月,涉及镇、村的实地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22日。如对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有异议,请与当地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白沙镇政府办公室0714-7755216。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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