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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阳新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1-102471 发布日期 2021-11-12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社会发展;工业、交通 所属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阳新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网湖湿地管理局,县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县交通物流发展和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四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农村公路桥梁和安防工程建设指挥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1〕4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1]156号)及市交通局《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经研究,制定了《阳新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新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7日

阳新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

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纪委监委有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工作部署及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基层作风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整治活动,主要包括: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二)未按照部、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

(三)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

(五)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二、工作安排

2020年以来政府投资建设,县、镇(区)、村(社区)组织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项目等。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一) 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建设,县、镇(区)、村(社区)组织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输等项目,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县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托单位热线电话平台、单位邮箱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彻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 既要查个人的问题,又要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于8月28日前报县交通局工作专班。

(二)重点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县交通局工作专班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严重的将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部门。各镇(区)、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及相关表格于9月25日前报县局工作专班。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25日)

各镇(区)、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曝光;对带有普遍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成因,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纪委监委驻省、市交通纪检组和县纪委监委及县交通局将适时对各地整改完成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县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各镇、区政府、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分管负责人,县公路养护服务中心、县交通物流发展和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四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农村公路桥梁和安防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交通局局办公室、局政策法规股、综合计划股、建设管理股、生产运输股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专班,专班设在县交通局综合计划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督办、数据收集整理、报送及与省、市工作专班对接和对各镇区的工作指导。各镇、区及相关单位工作专班和联络员名单请于8月28日前报县交通局工作专班。

(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和成效,集聚正能量,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专项整治情况按要求报县局工作专班,由其汇总初审后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再按要求上报市局工作专班。根据省纪委监委方案要求,各镇、区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专项整治情况定期报送,从8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同步报送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在10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县局工作专班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全年整治工作总结。

(四)强化作风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整治全过程,以问题整治锤炼严实作风,坚决防止敷衍整治、表面整治、虚假整治。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联系人:县整治工作专班王定志。

举报电话:0714-732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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