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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15648 发布日期 2022-02-28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提高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和拍卖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阳政务数据局〔2021〕10号)有关要求,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开展了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前期已向我局申报2022年度备案的67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重点对各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设施)、相关证照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到位,招投标有关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费标准是否公示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已申报年度备案的代理机构中,以总公司执业的公司21家:

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湖北凯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北国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立方和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北谨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瑾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天大地建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昀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恒信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兴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北哲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创恒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尚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群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为阳新分公司执业的24家: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柏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黄石曼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安平天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澴全一建设有限公司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德圣宝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为黄石分公司执业的6家:

中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为武汉分公司执业的1家: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直接与总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总公司办事处15家:

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富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宏鑫顺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中崟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楚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千福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海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规范

部分代理机构在与上级总公司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或协议后,下设的分支机构凭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在阳新地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总公司对于在我县下设的分支机构,除平时必要的业务工作对接,未做到规范的管理、指导和培训,部分公司管理意识薄弱,检查中人员到岗情况不理想,特别是上级公司委派的专业人员缺员缺岗现象严重。

(二)信息变更不及时

部分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未及时登记报备,脱离日常监管检查,如个别代理机构在备案登记的办公场所地址实地检查的地址相符,且有部分代理机构人员流动频繁,社保证明材料缺失,备案人员与实际在职人员不符。

(三)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因代理项目零星,从业人员得不到锻炼,业务流程生疏,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专业知识知之甚少,不充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缺乏,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此类机构和人员必将难以适应当下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将严重影响我县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档案管理不到位

多数代理机构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较好单独设有档案室,但仍有部分检查对象存在其它不同程度的缺陷一是档案存放场地不能够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具体表现为部分代理机构仍未设有档案室,档案直接存放于日常使用的会议室或存放于其它办公区域,易和其他办公文件混淆,不利于档案保管。二是档案管理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代理机构未配备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管理经验,未按项目时间或编号有序存放,无档案存放柜,资料档案在地上散乱堆叠,缺乏防尘、防潮、防虫等保管措施。三是项目资料归档不够完整及时,检查中部分招投标项目资料存在未及时装订、查找缓慢、甚至无法找到的现象。

三、总体评价

(一)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在国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后,申报我县2022年度备案的代理机构数量明显增加,检查中我县绝大多数代理机构均按规定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和内部管理制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按规定从事业务开展,遵守招标代理操作规程,总体执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二)办公场所方面

此次检查中,大多数在阳新执业的代理机构均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按要求悬挂了公司招牌,办公场所面积在50㎡以上,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办公设备也基本能满足业务开展,表现较好的公司分别是: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群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此次检查中由于办公场地与其他公司共用、办公设备、场地面积未达要求等原因,办公场所不符合执业要求为以下几家公司:湖北谨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凯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千福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兴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石曼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从业人员方面

申报备案的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数量均达到3人以上要求,7家代理机构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公司人员信息和照片,14家代理机构的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处于常驻或半常驻状态(视具体项目委派),多数新加入的从业人员较为年轻,专业培训和工作经验不足。人员配备方面较好的公司有:武汉富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诚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哲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于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缺失或与备案材料不符等原因,不合格的公司有:中澴全一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谨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黄石曼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宏鑫顺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兴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大连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档案管理方面

设有独立档案室、配置档案柜、档案存放有序等方面管理较为规范的有以下公司: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瑾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代理机构存在的无独立档案室、档案装订不完整不及时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代理机构须提高档案管理意识,从场地、设施、人员、制度等方面予以逐步完善。

四、处理意见

对上述检查中表现较好的代理机构予以通报表扬,鼓励进一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委托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对以上存在各方面问题导致检查不合格与不符合执业条件的代理机构,请各自针对存在的问题在2022年4月1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不得承接代理业务,整改完成后须向我局提交具体整改报告及相关真实、有效的资料,我局监督检查人员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和复查,待复查合格后,代理机构方可恢复代理业务。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存在问题,从问题中吸取教训,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下一步工作中应当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各代理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为目标,增强“依法、守信、公正、专业”的服务意识,坚持合法经营。加大投入,加强对专职人员的业务员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最新的政策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行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依法代理。各代理机构应当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和代理行为,规范代理合同的签订及代理费的收取,做到依法代理。对恶意压价竞争、以低于正常运作成本的价格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意图采用其它非法操作手段或不合法收费弥补收费不足的单位,今后将通过接受举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查实非法挂靠、恶意压价竞争、违法违规操作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代理行为。各代理机构进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时,应按照项目组分工签署相关文件资料,认真执行“进场交易项目统一受理”制度。各代理机构应对照投标监管系统及信用管理系统核对各自企业及专职人员信息,如企业或专职人员资料不符应及时上报备案。办理代理事项时应加强与招标人的沟通,做到一事一书,每一步骤都有据可查、内容完整,保证招投标程序的顺利进行。

 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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