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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2-23776 发布日期 2022-03-28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科技、教育 所属机构 县科技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推进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行动方案》(鄂经信科技〔2020〕3号)及市科技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县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2年度阳新县本级企业研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在我县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有一定研发投入且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三)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

(四)有固定的科技人员办公、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

(五)近3年其主导产品应具有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产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或用户意见等证明材料。

(六)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数据要在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填报。

二、申报备案程序

(一)各申报企业认真填写《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县科技局。

(二)县科技局会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县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备案名单,并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县科技局发文给予备案。

三、备案时间

2022年全年

四、评审时间

2022年6月、2022年12月分两次进行

五、有关说明

(一)现具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不再申报。

(二)申报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备案中存在造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备案,该企业3年内不能重新申请备案。

(三)通过备案的县级企业研发中心,符合市级条件的将择优予以推荐。

五、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股   7328863  

阳新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

阳新县企业研发中心备案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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